? ? 近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了《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飛行檢查工作規定(試行)》。
飛行檢查是指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能部門依據職責,對省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不打招呼的不定期、隨機的、突擊性的監督檢查。
飛行檢查的對象為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管理職責范圍內的全省所有生產、流通、餐飲環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檢查重點對象包括:重點產品(如奶粉、嬰兒食品、乳制品、白酒、肉制品等)、重點區域(如白酒、肉制品、乳制品生產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和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抽檢或風險監測不合格的;被媒體曝光或投訴舉報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有違法生產經營記錄的;容易發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以及其它需要飛行檢查的事項。
為保證檢查的實事求是和客觀公正,飛行檢查采取突擊檢查方式。不提前通知被檢查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所有飛行檢查組成員到指定的地點集中,統一前往檢查。通過拍照、錄像、調查詢問、復印相關資料等方式,進行取證工作。飛行檢查組要做好檢查工作記錄,及時將檢查情況及記錄表和企業相關證據資料報省局,并通報企業所在地市局,由此促進食品安全問題的解決,企業的整改落實,以及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處置。
(來源: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